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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的可恶心,我家门装的1千多,租给他两年半,把锁,还有锁周围门槛都能坏,让他从新换个门,他说是消耗品,就赔个门锁钱。关键不好维修,门锁周边烂叉叉的影响效果不说也不好开关了,好好一个门就这样毁了影响使用寿命,再出租也受影响,现在说辞都是偏袒租客那一方,要求房东应该怎么怎么样,我们

房产纠纷
2023-09-02 14:37:1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租房过程中门锁损坏如果是租客弄坏的,由租客负责更换,如果因自然损耗导致门锁损坏,由房东承担更换责任。租赁房屋中的附属设施,包括各种家用电器,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内注明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等详细信息,同时,对于家电及其他室内设施的维修责任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谁承担,出现故障时,有合同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租房锁坏了费用应由承租人自己承担。租房后,承租人自愿换锁或损坏门锁需要更换的,费用自行承担;承租人应当在征得房东同意后换锁,同时保留原有锁芯,租期结束后向房东移交有关钥匙;租房合同中约定门锁更换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的可以找合同约定履行。
    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因属于正常损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实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租房的门锁坏了,如果是租客弄坏的,由租客负责更换,如果因自然损耗导致门锁损坏,由房东承担更换责任。
    根据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第十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房屋租赁的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内容参考 
    广东省政府——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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