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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目前是已经离婚了的,当初签离婚协议的时候是小孩不归我抚养,现在我想要回一个小孩的抚养,可以吗

婚姻家庭
2023-09-03 15:46:57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要具体了解清楚情况才能给与有价值的回复
  • 您好,要看小孩子变更抚养权是否有合理理由了。
  • 你好,现在想要回一个小孩的抚养是可以的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以协商或法院诉讼
  • 你好,可以找律师处理抚养权的问题
  • 您好,在的,现在为您解答j
  • 你好! 可以去去法院起诉的
  • 你好,你可以起诉抚养权的
  • 你好,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争取的
  • 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书面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协议,双方签字即可。如果协商不成,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2、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法律依据:
  • 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协商来决定,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不能达成共同协议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并结合父母双方是否具备良好的抚养能力及条件作出妥善的裁决。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生活,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孩子本人的意见。另外法律对于已绝育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生育的一方予以优先考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 法律分析: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协商来决定,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不能达成共同协议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并结合父母双方是否具备良好的抚养能力及条件作出妥善的裁决。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生活,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孩子本人的意见。另外法律对于已绝育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生育的一方予以优先考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 你好,可以到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 这种情况很难讲,你可以向法院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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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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