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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下 在老厂做了6年,然后被分配到分厂做2年,工龄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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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2 09:36: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工龄是连续计算的。
  • 法律分析:职工的工龄应当累计计算。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所以,职工的工龄应当累计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按年月计算工龄的办法: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周年,为一年工龄,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其算法包括连续计算法;合并计算;工龄折算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计算劳动者工龄主要有三种方法,
    1、连续计算法。
    2、合并计算法。
    3、工龄折算法。而实践中,我们需要区分清楚劳动者的工龄与司龄,一般来说从劳动者开始参加工作开始就会开始计算工龄,但通常说的司龄则往往是指劳动者在某一家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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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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