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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被学校录取,因不愿住校,转到另一个学校,学籍怎么办?学费及其它费用退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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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1 17:56: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询问学校不接收的原因,根据原因解决问题。如果是学籍未转出的原因,可到原就读学校转出学籍;若是因为学校不认可原学校的考试成绩,可到当地教育部门申请咨询与学校协商;若是学校没有招生名额,可更换其他学校或者再读一次初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 可以退回来,具体联系学校进行处理。你可以直接跟老师进行联系或者退学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四条 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第五条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第六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
    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 询问学校不接收的原因,根据原因解决问题。如果是学籍未转出的原因,可到原就读学校转出学籍;若是因为学校不认可原学校的考试成绩,可到当地教育部门申请咨询与学校协商;若是学校没有招生名额,可更换其他学校或者再读一次初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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