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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分手,转账的钱能要回来吗

债权债务
2023-09-01 13:11:2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示爱的红包和转一般要不回来,但是按照借款方式的转账是可以的。
  • 您好可以帮你要钱可以帮你
  •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的
  • 分手后转账的钱如果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可以要回,在司法实践中为另一方的正常花费或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会被认定为是赠与。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 分手后转账的钱如果是赠与,则一般不可以要回。如果是借款等类型转账,则一般可以要回。即在恋爱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转账一般应当视为对另一方的财产。并且财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过去了,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法院不会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首先要区分转账的性质是属于借款还是赠与,通常来说,在谈恋爱期间一方为另一方正常花费或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特别是在特殊的日期,如情人节或者七夕之类的,一般是会被认定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那么就赠与的性质来说,这部分的转账是不能够要回的。如果说转账的钱是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那么这部分的转账按法律规定是可以要回的。
    如果私下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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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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