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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律师:四川省阆中市内,发生事故,一,受伤人的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务工费,精神损失费,每天各是多少?=,出院后在家保养3个月这时的上述费用又是怎么算的,三,国家事业人员有工资的与无工资人员,上述费用有无区别。

交通事故
2023-09-02 08:27:50
共有18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 你的误工费需要结合你的工作类型,工资计算,
  • 请问您这边的交通事故是在什么时候发生的
  • 车祸事故你可以找我们帮助调查起诉处理
  • 你好,现在什么情况,可以协助处理
  • 你好伤情如何,详细说一下具体情况
  • 你好,需要根据伤残等级进行赔偿
  • 你好,你是工伤还是交通事故的
  • 这个按照赔偿标准来赔付就是了
  • 你好,是肇事方的全责吗
  • 你好,是可以协助计算的
  • 法律分析:费用包括
    1.医药费医疗费(凭发票计算);
    2.误工费(有工作的,按工资表计算,没有工作的按该地平均工资计算);
    3.陪护费(陪护人员有工作的,按工资表计算,没有工作的按该地平均工资计算);
    4.生活费(住院期间伤者和陪护者的生活补助,根据该地标准计算);
    5.伤残等级赔偿费(有计算标准),营养费(双方协商,没有标准);
    6.交通费(凭车票);
    7.后续治疗费(医院有出院建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用具费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法律分析: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用具费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对方全责吗
  • 你好,我想问一下事故责任认定书出了吗
  • 你好,根据具体事实处理
  • 你好,住院生活补助费是跟他的家庭需要抚养或者赡养的人员有关,务工费是跟他的工作工资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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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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