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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准备转让店铺,收了对方2000元定金,现在不想转了,可以直接退定金给对方吗

合同纠纷
2023-09-01 03:44: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上述情况下可以与对方协商退还定金数额。
  •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适用定金罚则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定金合同有效;第二,主合同有效;第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第四,不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具有法定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上述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可适用定金罚则。
    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此,这种情况下,定金是可以退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店铺转让定金一般情形是不能退的,只有在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情形下才能退。《民法典》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关于定金的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转让店铺定金在收受定金的一方没有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下是不能退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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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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