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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任丈夫第一次骚扰我和前夫的女儿,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3-08-31 17:25: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 骚扰故意破坏家庭的处理如下:
    1、第三者行为的性质及情节的严重的话,第三者应停止侵害,如有重婚、同居关系的第三者,应解除关系,停止继续侵害合法配偶权益;
    2、赔礼道歉,如第三者的行为,骚扰合法配偶正常工作生活,给其造成精神伤害的,应赔礼道歉;
    3、返还财产,如第三者不当接受财物,侵犯了合法配偶夫妻共同财产权益,应当返还财产;
    4、赔偿损失,包括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如丈夫不知情抚养妻子与第三者所生孩子,丈夫有权要求第三者给予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5、对于被骚扰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的,可以报警求助,由警方对行为人进行警告、处罚;
    6、如果骚扰行为情节严重,严重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了相应犯罪的立案标准,是可以依法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离婚了被前夫骚扰的解决途径有:向当地的居委会申请调解,进行沟通;如果对方不断骚扰,且严重影响女方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当事人可以直接报警,请求公安机关的帮助,及时制止这种恶意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离婚了被前夫骚扰的解决途径有:向当地的居委会申请调解,进行沟通;如果对方不断骚扰,且严重影响女方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当事人可以直接报警,请求公安机关的帮助,及时制止这种恶意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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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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