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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2年了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劳动纠纷
2023-08-31 09:31: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失业人员要领失业保险金,要在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之后从社保经办机构中申请领取。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失业人员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失业两年后是否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要分情况而定:
    1、申领失业金的劳动者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所在的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履行交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能领失业金;
    2、失业保险费提供需要帮助的失业群体申领,如果是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话,不能领失业金。
    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需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后,可以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保经办机构依照规定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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