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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弄坏了我的东西,由谁来赔偿我的损失

损害赔偿
2023-08-31 10:21: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一起弄坏的一起赔,再有问题可电联
  • 赔偿之后物品最终归属于谁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别人是全价赔偿的,被损坏的东西可以给赔偿方,因为被赔偿方的物品的全部损失或者全部价值已经得到赔偿,即损坏物品的残值已经的到赔偿,赔偿方便没有损失了,因此,赔偿方可以请求被赔偿方将已损坏物品交付。
    但是如果没有照价赔偿,只是将损害部分赔偿,物品的残值没有赔付,那赔偿之后物品不能给赔偿方。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被他人损坏财物怎么计算赔偿数额,首先被损害人应该自己评估大概的数额。
    1、如果是数额较小的,比如3000元以内的,最好双方协商解决,至于赔偿数额计算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双方协商不成的,建议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解决,起诉涉及诉讼流程,如果当事人对于诉讼程序不熟悉建议可以事前咨询故意毁坏财物专业的律师。
    2、如果数额较大,例如超过5000元或者超过三次毁坏财物的,这个时候对方就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了,此时应该通过报警的方式解决,如果对方成立犯罪,将会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赔偿方面被损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由弄坏的人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一般情况是由三人共同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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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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