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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租期

房产纠纷
2023-08-30 20:52: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合同约定咨询。
  • 租房合同的租期一般自入住之日起开始计算,或者按照双方合同中的约定计算。合同中应写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起止时间应当明确。6个月以上租期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采用书面形式的或期限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租房合同租期应写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租房租期不得超过二十年,具体可由双方协商约定,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6个月以上租期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采用书面形式或租期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租房合同的租期一般自入住之日起开始计算,或者按照双方合同中的约定计算。合同中应写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起止时间应当明确。6个月以上租期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采用书面形式的或期限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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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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