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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已经取保候审一年结束现在是监视居住状态,还有俩个月监视居住到期了,按照法律法规是不是监视居住前必须下判了

刑事案件
2023-09-01 07:08:4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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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保候审后又被监视居住,这说明,很有可能是因为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属于形式上的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相比情况会更为严重,所受的限制比较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可以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抵刑期一日。
    除了不得妨碍诉讼进行以外,被监视居住人还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住处或指定的居所,也不得随便会见他人。
    一般来说,只要是已经采取了取保候审的,肯定在取保候审到期了以后不能够再继续申请监视居住了,因为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性的措施,可是把取保候审改成监视居住的这种情况可是非常少见的,所以很有可能是因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所以才会被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 取保候审之后还是会被判刑的。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在最终判决后,按照判决的判罚来服刑。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监视居住期满(6个月)应当解除监视居住或变更强制措施方式,不应继续采取监视居住方式
  • 不是必须下判决,是需要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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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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