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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17年在一家公司上班9个月没给我买社保,当时对方公司换了名称,现在那家公司又挂靠另一家公司了,我离职有5年多了,还能让他帮我补交吗

劳动纠纷
2023-08-30 15:57:2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现在什么情况,可以协助处理
    追问:现在我想让对方补交,还能实现不
  •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如果公司未买社保的话,可以以未买社保为由提出离职,并要求新公司和老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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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办社保问题可依法向社保机构申诉。如果是员工自己离职或辞职,则无法要求经济补偿。但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保或拖欠克扣工资,则公司存在法定过错,自己不要主动辞职,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被迫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提起劳动仲裁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 如果员工离职,当然应该给他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该种情形下,只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虽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同时,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费且无法补缴而造成劳动者待遇损失的,劳动者依然有权追偿。
  • 你好,这个时间有点久了,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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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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