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剐蹭后逃跑应当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相关内容。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法律依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第十七条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