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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5岁半,在儿童游泳馆的游泳池,上课前5分钟内,跳水时磕到了下巴,碎裂伤,缝了几针,伤口愈合后还需要疤痕修复治疗。请问,游泳馆的责任认定?是否应承担全部的治疗,以及后续疤痕修复费用?

损害赔偿
2023-08-31 22:31:3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游泳馆对于未成年是负有监管职责的。
  • 您好,游泳馆是否承担责任,主要看其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游泳馆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在泳池游泳致瘫责任应由游泳馆管理人负责,但游泳馆确实有证据证明自己不存在侵害行为或者是伤害行为是由于行为自身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除外;如果存在侵权第三人的,游泳馆可以对被侵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再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游泳馆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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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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