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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20块钱发给别人了,可以要回来吗

债权债务
2023-08-29 23:35:2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别人转给的钱如果属借款可起诉要求返还,如果有借条、欠条、借款协议、收条、还款计划、汇款单、转账单、银行流水记录等书面证据,则起诉后胜诉的可能性较大。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赠予的动产只要转移占用就不享有撤销权。除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予人可以撤销赠予:
    (一)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予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予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一、给别人的钱可以再要回来吗
    1、给别人的钱是否可以再要回,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有偿赠与,而受赠与人未尽义务,或者财产还未转移到受赠人的,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来;
    (2)反之是无偿赠与或者财产以及发生转移的,比如赠与的车辆、房产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等,则不能要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撤销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撤销赠与的条件如下: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
    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3、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4、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 别人转给的钱如果属借款可起诉要求返还,如果有借条、欠条、借款协议、收条、还款计划、汇款单、转账单、银行流水记录等书面证据,则起诉后胜诉的可能性较大。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赠予的动产只要转移占用就不享有撤销权。除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予人可以撤销赠予:
    (一)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予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予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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