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乡镇卫生院的副主任医师,一直从事内科临床工作,想知道能不能多点执业

劳动纠纷
2023-08-29 21:26: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 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定期评价实施情况,并将评价结果按年度向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条 医疗机构不分类别、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服务对象,其设置必须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 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
  • 法律分析: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