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咨询的问题是,我跟客户接触合同付20%的违约金,但是客户说我们还给他造成了额外的损失,让我除了20%违约金还要赔付他们额外多花的钱,他们也没有给我打预付款,我就解除了合同。我应该赔付吗?

合同纠纷
2023-08-30 18:28:4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解除合同的原因是什么呢?对方有没有证据证明他的额外损失呢?
  • 要看合同违约责任部分对单方解除合同的责任是如何约定的
  • 最好看看具体合同文本。要看具体案情
  • 支付违约金后不一定能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的类型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只是违约责任的类型之一,不排除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合同需要继续履行,违约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支付违约金的方式有哪些
    支付违约金的方式两种,每种的支付方式不同。
    1、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2、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一般来说,合同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话,那么就按照相关的违约约定来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进行约定违约事项的话,那么就按照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如果对方拒绝进行赔偿,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违约方应按照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损害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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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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