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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车撞,主责是他,我的身上留下了疤,他除去医药费,只赔了300,赔付不合理

交通事故
2023-08-30 11:46: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协商不好,建议向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 当时是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吗
  • 车祸受伤导致面部留疤的,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其中医疗费赔偿=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车祸受伤导致面部留疤的,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其中医疗费赔偿=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车祸留疤痕的,肇事者应赔偿伤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伤者因疤痕导致毁容而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应该赔偿其整容费、术后修复费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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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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