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老公的前女友,他们两个已经分手了,然后他的前女友多次纠缠给我老公要赔偿。第一次来到家里要赔偿,要说是要5000块钱赔偿费。这个赔偿费她跟我老公相处时,吃饭,买礼物或者是车票等一些费用。然后过了一个多月,他的前女友又来我家里来闹事,要赔偿。双方也起了冲突,最后也没有给,然后这个女的就是多次发短信恐吓威胁我老公,辱骂我老公和我。想咨询一下您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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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对方物质损害费和精神损害费。物质
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直接的物质损害。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
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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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法律并没有规定恋爱关系分手需要支付分手费,所以分手无权要求对方支付分手费。在我国只要夫妻关系离婚时,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的才需要支付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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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