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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受伤5厘米左右,能不能评残,怎么赔偿

损害赔偿
2023-08-29 14:32:57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工伤脸部受伤一级至十级都可能评判,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 你好,具体怎么受伤的,可以申请鉴定
  • 你好,详细沟通,方便更好为你解答
  • 你好,是工伤还是人损,出院了没
  • 你好,你是咨询人身损害的案子
  • 你好,是什么原因受的伤呢
  • 你好,是可以协助协商的
  • 致人脸部伤口长度超过4.5厘米就构成轻伤二级,或者多个创口长度累计6厘米以上也构成轻伤二级。具体的话还是要看伤情,当事人需要去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伤情,会有评残等级,可以依据评残等级向对方获取一定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面部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容貌毁损(重度)属于重伤一级。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
    10.Ocm以上等属于重伤二级。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6.Ocm以上等属于轻伤一级。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要是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的,是不能享受伤残待遇的,但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这些工伤待遇是不能剥夺的。关于工伤待遇,具体情况如下:
    1、因工伤发生的全部医疗费应由单位先垫付,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如果因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或者外出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 你好,我想问一下对方愿意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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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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