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欠款已还,不收回借条,能否用在以后相同额度借款上?

债权债务
2023-08-31 11:31:58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9条
  • 尽快达成协议, 或者保存好还款记录,进一步沟通我, 详细解答
  • 欠款已还,不收回借条,能否用在以后相同额度借款上
  • 你好,不可以,借期和利息的起算点是不同的
  • 还款有收到条吗?当时借款是转账还是?
  • 建议以后再有借款重新写欠条
  • 借钱还债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债权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将丧失胜诉权。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法律分析:债务人欠款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如果确实没有能力还款可以直接跟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争取降低利息或者分期给付的方式来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 法律分析:借钱还债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债权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将丧失胜诉权。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不可以。借条是载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一旦还清借款并已将借条交回,就意味着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结束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欠款已还,不收回借条,能否用在以后相同额度借款上?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债权债务问题
欠款已还,不收回借条,能否用在以后相同额度借款上?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