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邻居家占用公摊面积做地下粪池违法吗?

房产纠纷
2023-08-29 07:42:33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占用公摊面积是违法的,商品房公摊面积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和使用的,公摊面积是不允许私自侵占的。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公摊面积有哪些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基本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法律分析:如果邻居占用公摊面积的,应该主动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找物业进行解决或当地城建部门处理。业主在使用自己的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的权利。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你好,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邻居家占用公摊面积做地下粪池违法吗?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房产纠纷问题
邻居家占用公摊面积做地下粪池违法吗?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