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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协议书上对方名字一个错别字需要改,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3-08-29 22:02:34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两种途径,一种是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另一种是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协商一致的,其中一方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离婚。
  • 你好,您咨询的这个问题,稍后给您回答
  • 你好! 可以找第三方进行调解
  • 你好!身份证号码是不是正确的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起诉的
  • 不配合直接去法院起诉吧
  • 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修改的,具体有两种路径,一是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就可以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来对离婚协议进行修改;二是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对于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重新分割财产,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要么协商一致同意,要么通过诉讼手段来解决,这都是修改离婚协议的办法。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条例》
    第五十九条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三)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
    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存档,原件退还当事人。
    (四)将离婚证颁发给离婚当事人。
  • 写好的离婚协议书对方不签字,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协议书对方不愿意签字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再次就离婚等事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就离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具体情况
  • 直接把名字改一下就可以的
  • 身份证号码能对得上就好了,建议你走法律程序
  • 那个离婚协议书有民政局的盖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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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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