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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用土地有几种方法赔偿。

征地拆迁
2023-08-29 08:54:0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政府征地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 你好,按照征收的土地的面积及其土地上的经济作物
  • 你好那现在什么阶段啊
  • 政府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为:
    征收土地为集体土地时,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其中赔偿范围包括:
    1、土地补偿费,即对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即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而赔偿的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即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即对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征收土地为国有土地时,应按照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三方面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法律分析:征用土地应补偿的费用如下:一是土地补偿费,是当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倍;二是安置补助费,是当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0倍;三是当年的青苗补偿费及其他地面构建筑物费用。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强制性;
    (5)权属转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6)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 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是:
    1、土地被征用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被征用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赔偿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附着物和青苗被毁损的赔偿由被征收人所在省规定。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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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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