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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但是房产写另一半的名字,

婚姻家庭
2023-09-03 18:20:36
共有27位律师解答
  • 婚后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如果婚后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办理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的,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处理的: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房产证加了配偶的名字,该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加另一方的名字就相当于将房屋的一部分产权赠送给另一方。离婚时,双方应该协商决定房子的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 您好,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去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 婚后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财产,离婚时应当由双方分割
  • 您好,实际上是谁花钱买的房子呢?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呢?
  • 您好,这个是房子是婚内购买的吗?有相关的协议吗?
  • 你好,协议还是诉讼离婚的,房子是否是婚前财产?
  • 可以协商解决, 达成离婚协议, 进一步沟通我
  • 您好 我是律师助理 可以为您安排律师答疑
  • 您好,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分割财产。
  • 如果协商不成的只能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
  • 您好 您可以详细说明下您的具体问题
  • 您好 电话回复您得详细得咨询
  • 您好,你们是因为什么要离婚啊?
  • 留下您的联系方式,给您回电咨询
  • 你好,可以就离婚问题详细咨询
  • 您好一般按照婚内共同财产分割

  • 您好金标律所为您服务
  • 您好您可以起诉离婚的
  • 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离婚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分割。婚后买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分割后,归一方所有的,取得房子产权的一方就该房产的一半价款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房产,即使房本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双方也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共同房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时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依法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分析: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因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产权的所有人都是夫妻双方。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其子女的名字,要明确该项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只能依据产权证上写明的产权人来判断。也就是说,该房产证上写的所有人是其子女。在离婚时,夫妻不能把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3)如果在产权证上只写夫妻一方和其子女的名字,那么,夫妻中的一方与其子女就成为该项房产的共同所有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按有关规定进程分割。但对于属于其子女的那一部分房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您好,婚内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离婚时可以就房屋归属于予以处理。
  • “房产证加了配偶的名字,该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加另一方的名字就相当于将房屋的一部分产权赠送给另一方。离婚时,双方应该协商决定房子的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 你好,建议进一步具体沟通遇到的法律问题。
  • 您好!这个需要分情况,看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以及有没有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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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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