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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雇佣了一名工人,在下班回家路上出车祸死亡了,我们需要负责吗

交通事故
2023-08-31 22:19:1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下,有可能视同工亡,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责任。
  • 你好,我觉得属于交通事故的责任,并不是因为工作原因死亡
  • 如果不是劳动关系且你们不是安排接送则没有责任。
    追问:我们是学生,法院会立案吗
    解答:和你们的学生身份无关,关键是你们和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是雇佣还是劳动关系),进而确定责任人及解决方案。
  • 给工人上有工伤保险吗
  • 法律分析:如果是在下班的路上突发疾病死亡是属于工伤的,公司有义务协助报工伤保险,如果回到家中突发病死亡,只要证明死亡原因与工作有关,公司还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如果是在下班的路上突发疾病死亡是属于工伤的,公司有义务协助报工伤保险,如果回到家中突发病死亡,只要证明死亡原因与工作有关,公司还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法律分析:如果是在下班的路上突发疾病死亡是属于工伤的,公司有义务协助报工伤保险,如果回到家中突发病死亡,只要证明死亡原因与工作有关,公司还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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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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