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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没有结婚证,生了孩子想给孩子上户口,做了亲子鉴定派出所不给上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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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 10:55:1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携带相关的身份证件和缴费证明,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登记,如孩子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委托,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 你好,生了孩子想给孩子上户口方便说一下具体情况吗?
  • 未婚生子在法律上叫做非婚生子女,根据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者歧视,包括上户口你只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小孩的医学出生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去申请办理即可。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原则上可以,但手续比较麻烦,首先非婚生子上户口,需要去当地公安局户藉科开据证明,孩子医院出生证明,孩子父亲亲子血缘证明(即亲子鉴定书),方可给孩子办理户口,缺一不可。非婚生子女入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父或母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3、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原则上可以,但手续比较麻烦,首先非婚生子上户口,需要去当地公安局户藉科开据证明,孩子医院出生证明,孩子父亲亲子血缘证明(即亲子鉴定书),方可给孩子办理户口,缺一不可。非婚生子女入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父或母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3、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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