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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离婚,对方同意,但他又不愿意回来办理,现在要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3-08-29 22:31:59
共有19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情况可以向右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离婚
  • 您好,离婚有两种方式起诉离婚或协议离婚
  • 你好,您咨询的这个问题,稍后给您回答
  • 你好,你这边可以向对方提出离婚诉讼
  • 双方就离婚问题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离婚
  • 您好,可以通过起诉离婚达到效果。
  • 你好,可以通过起诉诉讼离婚[P
  • 你好! 可以去起诉离婚 的
  • 你好!你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 你好,你可以起诉离婚的
  • 你好,是否有相关的证据
  • 当事人想要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的,当事人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被告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也可以到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想离婚办法如下:若一方提出离婚,对方同意离婚的,可以共同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对方不同意的可以请求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案情已经破裂,法院调解后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对方同意离婚,但又不回来办理。应该。起诉。去民政局办理起诉手续。如果对方超过六个月。不和你。不和你在一起。就可以。提出。起诉离婚。法律依据:
  • 你好,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 最好还是通过协议离婚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离婚
  • 可以起诉离婚 由法院传唤
  •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一方不同意离婚,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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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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