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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没房子,可以申请安置房

房产纠纷
2023-08-28 17:01:2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安置房是指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房一般来说都是优先满足被拆迁户的需要,只有存在空余的安置房的情况下,才会允许无房户申请。目前安置房申请和审批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都有的不同的要求
  • 你好,你家有几口人,可以酌情申请

  • 一、拿了安置房一般是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的,有安置房本身已经占用一处土地了,土地的性质可能还是宅基地,一个人一般不能拥有两处宅基地。申请宅基地首先你要是本村的村集体成员,即户口在本村,且没有宅基地。拿着身份证申请书,到当地政府(有的地区是国土局办理,这个需要你自己查询确认下)进行申请。
    二、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宅基地?
    依据法律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符合以上三类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了。
    三、如何申请宅基地?
    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
    (一)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二)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三类申请不予批准
    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 只有户口在村里,没有房屋在村里,这是得不到安置房的。对于农村房屋,实行一户一房的分配原则。也就是说,农村地区有一个宅基地。然后,农民盖房屋以遮风挡雨。该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庄集体,使用权是永久性的。
    它由农民使用,当然,房屋长度的使用权将得到延长。现在农村房屋已经确认。如果他们征地或拆迁,他们必须给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是对农民住房基本利益的有力保障,至少可以确保农民拥有住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离婚无房户满足以下条件能申请安置房: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法律依据:
    《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 你好,你这个可以提交申请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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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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