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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高速公路桥墩只有10左右、又不在拆迁范围该怎么办好

征地拆迁
2023-08-28 10:54:1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经过是怎么样,对方现在是什么态度呢
  • 你好! 政府是怎么处理的的
    追问: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反馈不在拆迁范围、房屋己做了鉴定。到现在房屋己出现多处裂纹。
    解答:你好!这个是可以主张赔偿的
  • 你好!你可以找政府抗议的
  • 你好,是否有相关的证据
  • 高速公路拆迁范围是30米,从高速公路两侧边沟外延起向外延伸30米,30米内的建筑物会被拆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1、国道不少于20米;
    2、省道不少于15米;
    3、县道不少于10米;
    4、乡道不少于5米。
    公路建筑控制区与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航道保护范围、河道管理范围或者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重叠的,经公路管理机构和铁路管理机构、航道管理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协商后划定。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九条法律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
    第十七条
    禁止在下列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一)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50米;
    (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
    (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批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
  • 高速公路拆迁范围是30米,从高速公路两侧边沟外延起向外延伸30米,30米内的建筑物会被拆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1、国道不少于20米;
    2、省道不少于15米;
    3、县道不少于10米;
    4、乡道不少于5米。
    公路建筑控制区与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航道保护范围、河道管理范围或者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重叠的,经公路管理机构和铁路管理机构、航道管理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协商后划定。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法律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
    第十七条
    禁止在下列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一)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50米;
    (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
    (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批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
  • 拆迁范围是自高速公路两侧边沟外沿起向外延伸30米的范围。30米内禁止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地面构筑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下同)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公路用地。
    第五十六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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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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