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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8月底交,开发商要求拿钥匙的时候交两年的物业费和暖气费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23-09-01 09:32:2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拒绝的,不拿钥匙就行,可以起诉要求交房。
  • 您好,这种要求是不合理的
  • 与开发商建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对方应该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对方违约,应该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方拒绝履行合同也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的话,您可以收集相关的合同、发票以及证明您的主张的证据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开发商不给钥匙报警有用。首先开发商的做法是错误的。合理的配套费是应当交纳的,但如果双方合同没有约定要交纳配套费,开发商就不能将此作为领取钥匙的前提条件。对于管理费。
    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是基于《房屋使用、维修、管理公约》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购房人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可依据上述合约的相关条款,追究购房人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向购房人交付房屋钥匙。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关于开发商违约,可以依据双方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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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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