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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问题是,别人租赁我房屋,不支付我租金,已经法院达成调解书,对方仍不履行,我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说没有查到任何钱和资产线索,执行不了,请问你能帮助解决吗?

刑事案件
2023-08-28 10:16:1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有约定时依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内容或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1、尽量协商解决,对方应当依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
    2、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
    3、如果对方确无偿还能力、无可执行财产,那么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即对方有偿还能力后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提供证据仲裁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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