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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男科看病三天花了8000多

医疗纠纷
2023-08-27 10:14:3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您咨询的这个问题,稍后给您回答
  • 你好!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帮到你
  • 法律分析:
    1、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医院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2、急诊: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3、异地安置人员: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4、转诊转院: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法律分析:
    一、由患者本人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正式的申请表。
    二、将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上报 社保 中心,经专家委员会鉴定审核后,办理慢性病证历。. 专家委员会对慢性病的鉴定一个季度举办一次,鉴定所需费用由个人或单位承担。
    三、患者在指定的医院门诊部看病购药。
    四、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社保中心予以报销慢性病医疗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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