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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别人200块钱

债权债务
2023-08-25 23:16: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欠钱不还的,通常可以通过起诉的手段来将钱要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欠别人钱还不上被起诉的后果:法院一般会判决债务人还款,因此债务人需要承担还款的民事责任。如债务人到期不还款,法院会强制执行。如果在法院判决后,有能力或者有部分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别人欠款200块钱,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受理。按照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来说,诉讼标的额不超过一万元的,每件需要交纳50元的诉讼费用按照法律的规定。

    诉讼请求不能超越一定期限,即在诉讼时间之内。
    同时还应符合起诉的条件,缴纳诉讼费。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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