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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虚假宣传

损害赔偿
2023-08-25 19:55: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 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如下:
    1、主体判断上,双方是否存在市场竞争关系;
    2、侵权方主观上是否存在恶意;
    3、侵权方在宣传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假的成分;
    4、虚假宣传及误导宣传的后果是否损害了消费者或竞争者的权益,是否足以增加侵权方的竞争优势,使其获得更多的市场交易机会,从而损害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
    【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惩罚性赔偿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法律规定虚假宣传怎么处罚
    1、因虚假宣传行为而发生的经营额达到5万元的,增加罚款1万元;超过5万元的,每增加5000元,增加罚款1000元;
    2、虚假宣传行为延续的时间达到三个月的,增加罚款1万元;超过三个月的,每增加1个月,增加罚款3000元;
    3、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广告费用达到5000元的,增加罚款5000元;超过5000元的,每增加1000元,增加罚款2000元。
  • 法律分析: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虚假宣传的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商家虚假宣传赔偿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虚假宣传赔偿,依照其规定。
  • 以下属于虚假宣传行为的表现:
    一、对产品性能、功效等在科学上没有定论的,作定论性宣传。
    二、对产品性能进行夸大的不符合实际的宣传。
    三、使用专利申请号进行宣传。
    四、采取“忠告”性用语做虚假宣传。
    五、假冒他人名义、商誉和形象等进行宣传。
    六、对产品进行排他性的宣传。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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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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