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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被一男的多次骚扰,他还快手发我照片毁坏我的名字

损害赔偿
2023-08-25 10:57:1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你好,侵犯他人肖像权可以及时进行报警处理。
  • 你好,到法院起诉,要去删除
  • 法律分析:他人乱发自己的照片的这种行为通常情况下不能报警处理,因为这种做法涉嫌侵犯自身的肖像权,如果已经给自己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影响,是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的,因为侵犯肖像权这种民事纠纷也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乱发别人照片诋毁别人可以报警。当事人可以先要求对方删除照片,如果对方不删除照片并且给自己造成了严重的生活困扰或者精神困扰,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精神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破坏他人家庭属于违法的行为,同时侵害了对方的民事权利,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协商、报警或者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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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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