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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我2万元,已分三次归还1.5万元,平均每次5000元。在吗?

债权债务
2023-08-25 11:23:5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双方有没有欠条,可以详细说明情况。
  • 你好,在,怎么了,再有一次就还清了
  • 可以按实际借款还钱
  • 法院判决书一般这样写: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40000元,并支付利息(自×年×月×日起,按×××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
    法院判决书不会写每月偿还数额,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可以约定还款期限、还款数额,法院作出的是调解书,与判决书效力一样,逾期不还,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双方还可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再次约定履行方式。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先和对方进行协商,看看是否可以将欠款要回;协商不成的,在法律规定3年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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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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