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不想在私立武校上学了上了半个月可以退钱吗?

损害赔偿
2023-08-24 20:27: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原则上是不允许的。但是如果确实是因为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不能去学习,可以协商退学费。好好沟通,学校会理解的,不过估计会扣除部分报名费。
    可以退,但前提条件是你必须办理退学手续。具体计算为年学费扣除已经学习时间学费(按月计算),如你缴纳6000元,按一年学习9个月计,每月学费为667元,如你在11月份内办理好退学手续,则应退给你的学费为6000-667×3(
    9、
    10、11月份学费)=3999元。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能不能退钱要看这个机构的制度了,即使退下来也会有一部分费用会被扣除,要有心里准备,每个学校或者机构的政策是不一样的。法律依据:《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第六条学生登记注册后有正当理由要求退学,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机构必须按规定退费:
    (一)中途死亡的;因意外伤害或严重疾病,经身体健康检查确实不适宜继续学习的(需持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的证明);
    (二)学生应征服兵役的(出具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
    (三)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学生家庭特殊困难(凭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出证明),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举家搬迁或调往外地工作的(凭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出证明);
  • 法律分析:学费可以退,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是可以全退或退回扣除手续费等已发生费用后的学费。学费是支付学习的费用,报名交完学费后既确定了学生与学校的经济关系,有法律效力,双方反悔都是需要支付违约金,学校有理由扣除多项服务费用,也有理由不予退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四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由政府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六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