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询一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以承包4500万污水处理厂工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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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其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
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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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都可以依法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但是,承接施工总承包业务的,必须是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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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市政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
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
0.2米以下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
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房建工程业务范围和市政不相同,因此市政工程资质不能承建房建业务。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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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