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户口在我爷家,现在户口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我的爷爷奶奶都没有了,动迁我能得到补偿吗

其他
2023-08-24 18:00:4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只要财产以前是老人的,要人也没有单独立遗嘱,这种情况下老人的财产就属于子女共同的财产的
  • 需要看房产登记在谁名下,也要结合当地动迁政策如何补偿。
  •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得到补偿。
  • 需要结合拆迁补偿政策的,
  • 参考当地拆迁政策
  • 可申请变更户主。
    一、户口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二、户口变更
    办理变更户主不需要户口本中所有成员的同意,在你办理户口迁出时,向户籍民警指定继承户主人员即可(未成年人除外)。
    三、变更情况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凭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凭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凭: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
    4、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可申请变更户主。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二、户口变更
    办理变更户主不需要户口本中所有成员的同意,在你办理户口迁出时,向户籍民警指定继承户主人员即可(未成年人除外)。
    三、变更情况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凭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凭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凭: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
    4、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十六条 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 如果您的户口在您爷爷家,并且您的爷爷奶奶已经去世,那么您可能有资格获得动迁补偿。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