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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快递点取快递,说手机号后,快递方找到快递,让我说姓名核对,我说完后快递给我,我没有再看名字是不是我自己的快递,我要取的也是做兼职的快递,也是鞋,我打开看后是两双旧鞋,我就给扔掉了,现在快递方告诉我拿错了,这种情况下,我需要与快递方共同赔偿吗

损害赔偿
2023-08-25 11:08: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不用!
  • 法律分析:寄快递丢件应向快递公司申请赔偿。快递丢失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在网上购物发现快递丢失,这种情况就比较简单,只需联系发货方就可以了,通常卖家会补发一个,然后卖家再去找快递公司解决;
    2、自己寄发的快递丢失,首先可以打快递公司电话投诉,一般情况下还是能找回来,但是找不回来的情况也是很常见的,找不回来就需要快递公司赔偿了。根据相关规定,快递公司丢失未保价物品,应当按照实际损失包赔,最高不能超过资费3倍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 你好 结合具体证据确定
  • 建议与卖家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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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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