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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妻子慌报数据、捏造事实,把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主要由丈夫的工资收入和丈夫母亲的资助购买的家具,电视,电脑等家产说成她自己所制,应归为她的私人物品。二、妻子不愿意找工作,有工作不愿意干,有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的坏习惯;并且常常乱发脾气、无理取闹并多次借故指责、打骂、威胁丈夫;甚至向丈夫提出工资全部交她私人支配的无理要求并强迫丈夫写保证书;导致丈夫贫困潦倒,工作了一年多(800元的月薪)还得借钱买感冒药,令人寒心、叫人愤慨。夫妻感情荡然无存,但为了维系来之不易的婚姻和家庭,丈夫一忍再忍,但妻子不但不听从亲朋好友的的劝说,进行反省和悔改;反而得寸进尺,多次实施家庭暴力:用凶器威胁丈夫,用刀砍伤丈夫,心狠手毒,令人震惊。三、妻子在未经丈夫同意的情况下悄悄搬走了家里的电脑,并收走了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其谋财害命之心,不容置疑。四、自结婚以来,妻子屡次对丈夫的人生进行故意伤害。丈夫在市高坪区一公司上班期间,为了占有丈夫的全部工资,打骂丈夫、威胁丈夫写下保证书;或拖住不让上班、或打电话到公司,闹得鸡犬不宁。多次扬言,若丈夫敢离婚,要把丈夫弄残废、让其一无所有,家破人亡。其言语之毒,另人吃惊。妻子不务正业:不上班也不做家务,还强迫身心疲惫的丈夫下班后到她耍的地方(按摩院、洗脚房)接她。.如若不从,就开始打骂,扭扯,直到丈夫认错为止,并多次强迫丈夫写保证书,给她下跪,说好话,当众侮辱丈夫的人格。其用心之狠毒,实难想象。这哪里是为人妻之所为,这分明就是一种残酷的,无人性的虐待;而且为了限制丈夫的人生自由,多次亲自或派人暗中跟踪;让丈夫的身体和心理都受到了极大的创伤和打击,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丈夫忍无可忍,终于于2005年九月提出离婚请求,但妻子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出尔反尔,到了法院拒绝签字,设法偷跑了事。是妻子的暴力虐待和威胁,造成丈夫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而不敢与妻子相处,离婚又不成,现下落不明的现状妻子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过错在于妻子。然而她还不满足,要恶人先告状。众街坊、邻居、朋友、亲人皆知该人恶劣行径然而,妻子恶人先告状。说丈夫实施家庭暴力。要求离婚,要回全部财产,丈夫承担诉讼费。太过分

其它综合
2006-03-20 11:52: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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