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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2013年3月5日,找律师立的代书遗嘱,父母都在2021年1月1日前去世了。我父母在代书遗嘱里签了自己的名字,父母没有注明年、月、日。代书人、见证人都签了自己的名字,也注明了年、月、日(2013、3、5)。请问:我父母没有注明2013、3、5。代书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继承
2023-08-23 16:39:0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在法律上,代书遗嘱需要符合一定的形式要求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其中,一项要求是遗嘱必须注明具体的日期,包括年、月、日。如果遗嘱没有注明具体的日期,将会影响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因此,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由于您的父母没有在遗嘱中注明具体的日期,该代书遗嘱可能会被认为是形式不合法的,也就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
  • 但各个见证人若能一致证明遗嘱内容系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 根据你的描述,需要其他证据作证。
  • 具体的可以发下文件来看看再确定
  • 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遗嘱按照法律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设立的才有效;有效的遗嘱一般由被继承人自己亲笔书写或者他人代写,书写完了之后遗嘱人在遗嘱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年、月、日才;在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办理遗产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自书遗嘱只要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就有效,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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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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