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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想转回原来学校就读,原来学校不肯,不接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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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 08:19: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种就学的相关纠纷,还是应当根据教育部门以及学校的要求处理
  • 询问学校不接收的原因,根据原因解决问题。如果是学籍未转出的原因,可到原就读学校转出学籍;若是因为学校不认可原学校的考试成绩,可到当地教育部门申请咨询与学校协商;若是学校没有招生名额,可更换其他学校或者再读一次初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 根据地域不同,转学接受学生也是有规定的。如果自己的条件符合转到某所学校,或者某地区的学校,如果学校故意不收,也是不行的。学校有时候是故意不接收,但是只要自己是符合条件的,找教育局一定可以直接安排学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 法律分析:询问学校不接收的原因,根据原因解决问题。如果是学籍未转出的原因,可到原就读学校转出学籍;若是因为学校不认可原学校的考试成绩,可到当地教育部门申请咨询与学校协商;若是学校没有招生名额,可更换其他学校或者再读一次初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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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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