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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姐的钱,申请了执行,人民法院迟迟没有消息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3-08-23 09:34: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客户欠钱不还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若对方不履行判决,您可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先搜集对方欠钱不还的相关证据,然后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解决,如果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书,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大限度的维护你合法权益。法律依据:
  • 申请了强制执行,债务人没钱的,法院会暂时中止执行,等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法院会依法恢复执行。法院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后,债权人可以在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之后,立即申请恢复执行,同时法院还可以对债务人实施司法拘留。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 你好,具体问询执行部门案件进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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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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