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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顶楼住户,我们的屋顶是那种就是雨落在上面会比较吵的那种。隔壁单元邻居家的太阳能装在我家楼顶,经常莫名奇妙漏水,漏水落在屋顶很吵,就像有人拖着铁板在头顶走过。找过物业,也没解决。我应该向哪里投诉呢?

房产纠纷
2023-08-22 15:09:1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可以到物业管理部门投诉
  • 物权法(现已被民法典替代)规定屋顶漏水属于质量问题且处于保质期内的应该由开发商负责;超出保修期的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反映请求赔偿,一般由房屋所有人负责;楼上下装修、使用造成的,一般由楼上下住户负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屋顶漏水属于质量问题且处于保质期内的应该由开发商处理;超出保修期的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反映请求赔偿,一般由房屋所有人处理;楼上下装修、使用造成的,一般由楼上下住户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民法典规定屋顶漏水属于质量问题且处于保质期内的应该由开发商负责;超出保修期的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反映请求赔偿,一般由房屋所有人负责;楼上下装修、使用造成的,一般由楼上下住户负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如果管理部门或者物业公司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相关的建筑监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部门投诉。您可以在当地政府网站或者电话热线中找到相关的联系方式,向他们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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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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