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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问题要咨询一下你,就是一个成年的男性跟一个已经满十七周岁的女性,在一起住了一个月,期间发生的性关系属于自愿的,有一小部分是半推半就的,如果对方报警会有什么样子的处罚,

婚姻家庭
2023-08-22 15:11:5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自愿发生关系构不成强奸罪
  • 法律分析: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属于以下几种情形依然认定犯罪:第一种情形:与不满14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第二种情形:重婚或以夫妻名义与已婚者同居;第三种情形:与军人配偶同居;第四种情形:与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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