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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的店面要拆迁了,是还是房租的时候通知要拆迁了,也有自己的营业执照

征地拆迁
2023-08-20 22:44:3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租的店面要拆迁也是有补偿的,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出租的商铺进行拆迁,承租人是可以获得安置费用、停产费用的补偿的,如果出租人不将补偿款给承租人的,承租人可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
    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
    房屋拆迁的程序为: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店面租赁人处理拆迁消息如下:
    1、接收到拆迁消息后,及时和出租人联系,协商合同的变更或者履行等。
    2、无法取得联系或无法协商的,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与告知拆迁单位。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店面的租赁人接收到拆迁消息后应当及时和出租人联系,协商有关合同的变更及履行等事项。无法与之取得联系或无法协商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告知拆迁单位,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