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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抽烟

交通事故
2023-08-20 14:16: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
    学生吸烟行为一经认定后,随即进入处理程序。学生一旦违反禁烟规定,每次都在校园电子屏滚动曝光。
    2.
    学生吸烟行为的教育责任,应由学校和家庭共同承担。
    3.
    学生吸烟行为发生后,第一次吸烟行为班主任进行教育,报学生处备案;第二次吸烟行为,学生处让违纪学生填写违纪行为说明书及保证书,并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吸烟行为,通知家长到校签字,带回家由家长对其进行教育3天,并给予记大过处分...
    4.
    学生认识明确,反思深刻,在第四天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和家长、班主任到校学生处经确认合格,学生和家长填写违纪处分。法律依据:

  • 1、学生吸烟行为的教育责任,应由学校和家庭共同承担;
    2、学生吸烟行为发生后,填写吸烟行为认定书,通知家长到校签字,然后回家进行为期一周的家庭教育,在家庭教育期间,学生要深刻反思吸烟行为对自己和他人带来的严重危害,并形成书面材料,家长也应该就孩子吸烟进行教育反思,并形成书面材料;
    3、在家庭教育期间,学生和家长如果认为认识明确,反思深刻,可在第四天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到校,经确认合格,可进入学校教育阶段,学生和家长填写违纪处分;
    4、学生第一次吸烟行为被发现,给予开除警告处分,学生第二次吸烟行为被发现,给予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六个月处分。以上处分均装入学生档案,学生第三次吸烟行为被发现,给予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处分;
    5、学生在吸烟行为的认定或教育过程中如果出现顶撞或证据确凿拒不认错将从重予以处罚。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高中建立学生档案的暂行规定》第六条“奖励”系指校级以上的表彰,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单项奖励,如:学科竞赛优胜者、科技创造发明获奖者、校以上运动会单项前六名、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等。
      优秀学生干部系指在高中阶段连续担任团支部委员、班委会委员以上的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应政治思想进步,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一贯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学习成绩优良。
      “处分”系指校级记过以上的各种处分,包括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以及公安机关的拘留、少年管制、劳动教养等。
    同时,须记载所犯错误的基本情节,以及本人对错误的认识、悔改表现、处理情况等。
      未构成处分的一般性错误和已撤销的警告、严重警告等处分、不记入档案。
  • 吸烟是一种不文明、不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学生吸烟将严重影响自己的身心健康,妨碍自己健康成长。对于学生的吸烟行为,应由学校和家长共同批评教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
    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